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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高职教育研究所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1-07 08:48:16 访问次数:932

马克思主义学院和素质教育学院相关教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作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全面提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2022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参照《2022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申报者也可在符合立项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

二、立项要求

1.项目选题应围绕思政课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具有较好的研究和实践基础,全局性、前瞻性较强,适应教育教学和学生发展需要,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有创新,预期成果在一定范围可复制可推广。

2.支持和鼓励跨区域、跨学校联合申报,多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和课题负责人。

三、申报条件

1.我院限额申报为2项。

2.承担省教育厅教学改革项目尚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

3.申报者仅限高校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须为副高级以上职称,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报者限报1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

四、申报要求

1.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管理、结项等参照《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4)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申报人填写2022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2022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

3.电子版包括实名电子版(PDF版,盖公章,以姓名+实名命名)和匿名电子版材料(PDF版,以姓名+匿名命名);纸质版材料包括实名1份(盖公章),匿名5份。匿名版材料不得出现项目主持人和项目组成员姓名、职务、学校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4.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5日,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高教所邮箱lnnzygjs@163.com。联系人:李云飞,联系电话:0417-7020660。

高职教育研究所

2023年1月7日

附件1:立项指南

附件2:申请书

附件3:汇总表

附件4: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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