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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作者: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来源:辽宁省教育厅 时间:2017-03-24 15:10:25 访问次数:899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计算机信息系统
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Classified criteria for security
protection of computer information system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能力的五个等级,即:
第一级:用户自主保护级;
第二级:系统审计保护级;
第三级:安全标记保护级;
第四级:结构化保护级;
第五级:访问验证保护级;

本标准适用于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技术能力等级的划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能力随着安全保护等级的增高,逐渐增强。



详见:计算机信息系统 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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