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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
作者:小播报员 来源:原创 时间:2013-07-19 15:02:35 访问次数:9098

校园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

一、电子邮件功能

lnnzy@lnnzy.cnrsc@lnnzy.cn为新利18 app的校级信箱,提供邮件发送、接收功能,提供POP3Web等收发邮件方式。每个邮箱300MB-1GB10000封邮件,每封邮件大小不能超过4MB

二、服务对象

全体教职工、全日制在校学生、短期访问学者、客座研究人员。后2种人员应设置邮箱有效期,一般为在我院住留期为3个月。

三、服务条件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营口铁通及校园网管理的各项规定。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单位,不予提供邮件服务或锁定帐号、中止服务。连续18个月不使用的电子邮件帐号将注销。

四、服务内容

开户、重设密码、变更信息(帐号除外)、注销。

五、工作流程

1、开户:开设单位公用信箱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管理该信箱的工作人员身份证。介绍信中注明公用信箱用途,并请分管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教职工个人申请信箱直接上网注册。新分配或调入的教工携带身份证及校内有效证件到网络中心办理。

2、重设密码:忘记邮箱密码,个人用户凭本人身份证到网络中心办理。公用邮箱凭使用人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办理。

3、变更信息:因工作变动,公用邮箱使用人变更时,凭单位证明和新使用人身份证到网络中心办理。个人信箱帐号不能更改。

4、注销:公用邮箱凭单位证明到网络中心办理。个人用户凭本人身份证办理注销手续,帐号注销后可分配给他人继续使用。申请注销的用户将不能再次注册山东大学信箱。违反法规的将予以注销。

六、办理地址、时间

校园网络管理中心,每周一上午

新利18 app

信息中心

20136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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