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培训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129号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教务处(实验室管理负责人)、保卫处(实验室安全保卫负责人)、资产处(危化品购买处置负责人)、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和实验室负责人参加培训。详情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与责任体系建设
2.实验室安全管理基础与隐患治理要点
3.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与信息化管理(危化品、生物安全)
二、参培人员
学校实验室安全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管领导,专、兼职实验室安全责任人。
三、报名方式
本次培训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学员须登录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培训平台,网址https://huiyi.enetedu.com/syaq,于6月8日(星期三)18:00前登录平台完成注册。
四、培训时间
本次培训直播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11日,视频回放时间为2022年6月12日-6月18日。请参加培训人员于6月18日前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在线测试后可获得培训班学时证明。
各单位将观看视频截图、《获得培训班学时证明的人员名单》,6月18日中午前报教务处高飞老师。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培训工作的通知
附件2.获得培训班学时证明的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