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辽农职院2022年第四届“好点子”专利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二级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国知发运字〔2020〕40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创新思维,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普及知识产权基础知识并提高保护意识,2021年全国高职高专发明杯赛事已调整为专利创新大赛,参赛类别分别为专利创新类和发明制作类,现制定我院2022年第四届“好点子”专利创新大赛方案,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三年内学生(20-22届)。 二、大赛主题 知识产权推动创新,科学技术推进文明 三、大赛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成立大赛组委会、评审委员会和秘书处。大赛组委会主任由分管创新创业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创新创业学院和各二级院分管创业工作的领导组成,负责学院、二级院两级赛事的组织实施和推荐报送工作。评审委员会主任和评委从院创新创业教育专家咨询委员抽选,负责校赛的项目评审。大赛组委会和评审委员会的秘书处设在创新创业学院。 四、赛事安排 (一)参赛时间安排 7月31日前,学生自愿报名、填报和提交参赛材料,各系宣传发动,组织报名,组织初审。 8月1日,汇总推荐学院参赛 8月2-3日,材料整理、分类准备专家评审 8月4-15日,专家评审 8月28日,公布入围校赛决赛名单,准备参加全国发明杯。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 本次参赛项目主要包括: 赛项一:专利创新类 (1)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为2019年9月1日-2022年9月1日授权、已申报的原创作品。 (2)拟申报专利的作品必须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如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等,如有专利物化实物作品一并提供产品原型照片和视频。 赛项二:发明制作类作品评选 非专利发明项目评选,主要是通过技术发明制作的具有一定现实意义并具有创新性和较好开发前景的作品。 2.参赛要求 赛项一:专利创新类 专利创新类包括已获得授权专利、已受理正在申请中(需提供授理证明和出具授理发明人团队名单)、未申请专利(必须提供拟申报专利完整材料,如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等。)三种。具体要求如下: (1)节能环保、高端智能制造、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文化产业有关的项目,以及市场前景好、贴近日常生活的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参赛作品为2019年9月1日以来,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或者虽未实施但具有明显预期效益的作品(项目),包括:已申报或者授权专利的发明作品(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尚未申报专利,但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新技术方案或产品,或者就产品的形态、构造及其结合,也可以是产品的形态、图案、色彩及其结合所作的,适合市场需求和商品化的设计方案和产品。 (2)申报专利的作品,专利权人必须为本校学生或学校,作为参赛作品的专利,学生必须为发明人之一,否则取消参赛资格,申报专利应通过正规专利代理事务所进行申报。 (3)同时申报发明和实用新型类专利的作品只能选择其中一类申报,不得同时申报。 (4)参赛作品必须由学生独立或参与完成,有专利有实物必须参加专利创新类。 (5)提交作品材料:参加专利创新类作品必须上交《大学生专利创新大赛专利创新类项目申报表》(附件2)、专利完整材料(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等)及作品成品的照片(不同角度4张以上JPG格式)或视频(20M mp4格式以内)至创新创业学院。其中专利已物化实物,评审优先加分。 赛项二:发明制作类 (1)按照“自主选题、自主研究、自行设计、自行制作”的基本原则,参赛选手必须自行设计创新方案;参评的创新作品必须由项目团队选题、自主设计和制作。 (2)参赛作品应具备新颖性、科学性、创造性、实用性等特点,以积极、健康、科学的创新发明为主。 (3)参赛作品必须是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否则,由此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4)发明制作类作品必须具有实物模型。 (5)提交作品材料:上交附件2《发明制作类作品申报表》、样品/模型/成品的照片(不同角度4 张1M以上JPG格式)或视频(20M mp4格式以内)、发明制作目的与原理等开发说明(1500字以内,包括项目简介、发明制作目的与原理、主要创新点、解决的技术问题、设计实施方案、附图说明、主要用途、主要技术指标等)至创新创业学院。 (三)推荐项目数量 1.各二级院广泛挖掘、开发项目,同等条件下,基于校内双创立项项目研究成果由所在二级院(或有关职能部门)择优重点推荐参赛。 2.推荐作品数量要求。各二级院、社团所属的主管部门选推的参赛项目作品总数分别不超过15件,去年发明杯获得一等的二级院,每个项目奖励5个名额。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学生报名与参赛作品数量要求。参赛学生须为在校生及毕业三年内学生,向所在系或所属社团的主管部门自主报名参赛。 2.已经参加过往届各类省级竞赛并获奖的作品不得参加本届竞赛。 所有赛项每个作品参赛学生不超过5人,每位学生参与的作品不超过2项,以第一作者参赛选手上报的参赛作品不得超过1件;每个作品指导教师不得超过2人。 3.参赛类别、组别与导师选择。学生自主选择参赛类别、组别、指导教师。 4.填报上交材料。根据不同参赛项目作品类别的要求提供相应附件,一并打包文件夹提交所在二级院或社团分管的职能部门(文件夹名称:姓名+系别+项目类别)。各二级院初审后填报《辽宁农职院第四届“好点子”专利创新大赛专利创新类项目申报表》(附件1)、《辽宁农职院第四届“好点子”专利创新大赛发明制作类作品申报表》(附件2)及《辽宁农职院第四届“好点子”专利创新大赛作品推荐汇总表》(附件3)上交创新创业学院。 (五)参赛资格审查。 参赛学生项目作品要符合本届赛事申报作品的要求,接受大赛组委会的抽查。一旦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作品,将取消其参赛资格,所在二级院或所属社团的主管部门不得补报项目作品。经核实有舞弊、抄袭、作假等情形的项目作品,取消所在二级院或所属社团的主管部门参评集体奖项的资格。要求各二级院或社团主管部门做好项目作品参赛资格自查。 (六)项目作品评审 采取学院、二级院两级评审制。各系及社团所属的主管部门组织报名、初评,并按照推荐数量要求择优选推项目作品。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汇总参赛项目作品,组织专家评审、分类评审,经过盲审评比,最终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比例视报名参赛作品数量另行通知。设立大赛组织奖,根据选推参赛项目作品数量及获奖数量、名次综合评定。此外,评出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 (七)其他 以校赛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根据高职高专全国发明协会赛事规定与要求,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参赛。 五、免责声明 1.大赛组委会和评审委会有义务不泄露参赛作品中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凡涉及参赛作品的相关报道,属于团队个体行为,参赛选手自行把握参赛作品中技术及商业内容的披露尺度,与大赛组委会、评审委员会无关;参赛者与其作品中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的所有人之间的纠纷与大赛组委会、评审委员会无关。 2.在作品中用到其他单位或个人研究成果的,未经成果所有单位或个人的同意,不得私自转让或寻求投资。未遵守本规定而发生的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六、工作要求 1、各二级院按照时间节点准时上交材料,过期不候。 2、不明事宜可致电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韩德伟7020560;18341702295。 七、附件 附件1 辽宁农职院第四届“好点子”专利创新类项目申报表 /static/upload/kindeditor/file/20220628/20220628044645_82265.docx 附件2 辽宁农职院第四届“好点子”发明制作类作品申报表 /static/upload/kindeditor/file/20220628/20220628044728_54970.docx 附件3 辽宁农职院第四届“好点子”专利创新大赛作品推荐汇总表 /static/upload/kindeditor/file/20220628/20220628044747_94212.xlsx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6月24日 |